福建全面修订防震减灾条例 逐步淘汰石结构建筑
www.ijjnews.com  福州日报 2013-05-29 10:56
福州新闻网讯28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的初审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建议,超高层建筑物、构筑物应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按高于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施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据省地震局介绍,我省抗震设防烈度6度以上地区约占全省总面积的85%,其中我市大部分辖区位于7度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应当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规定,对抗震设防烈度为7、8、9度区域,高度分别超过160米、120米、80米的超高层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针对我省农村住宅抗震能力较为薄弱,特别是沿海地区还存在大量石结构房子,抗震能力较差,一旦发生震级稍高的地震,不可避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现状,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建议增加规定,要求制订规划,逐步淘汰石结构民用建筑等低抗震能力的住宅;建设、地震等部门应当编制适合本地区的农村住宅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并免费提供给建房农村居民。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标签: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 教科文卫 超高层建筑 建筑物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