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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疑酒驾肇事致情侣1死1伤 官方通报称未酒驾

www.ijjnews.com   云南信息报  2013-05-25 09:59
  

   原标题:情侣遇车祸1死1伤肇事交警被指“酒驾”

   本报讯10月份准备结婚,没想到5月22日的一场车祸却使23岁的未婚夫殒命,22岁的未婚妻受伤。死者家属说,肇事者身上有浓重的酒味,应该是醉酒驾驶。而5月24日曲靖警方通报称,肇事者是一名民警,经过检测没有酒驾。

   未婚夫妻遇车祸一死一伤

   “我们10月份就要结婚了,没想到我的未婚夫竟然就这么走了。”伤者张金吉回忆,5月22日15时50分左右,自己和未婚夫路红平骑摩托车经过曲靖胜峰小区后坡(尚水国际)门口时,一辆黑色轿车自南向北行驶,迎面就撞了上来。“当时我们两人被撞出去两米多,我的未婚夫当时就昏迷不醒,我也受了伤。当时我就闻到肇事司机身上传来浓浓的酒味。”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的护士说,“当时有人把男的送到医院急诊科,女孩就坐在一旁的凳子上痛哭。不过可惜男的还是没有救过来。”

   “出事当晚,肇事司机一直就没有出现,一直到23日早上才到医院。”张金吉的家属说,22日晚,他们在医院向交警反复询问肇事者是谁时,才从交警手中拿过的一张身份证得知,肇事司机名叫王金生。

   肇事者为民警通报称未酒驾

   5月24日,麒麟警方就此事进行了通报。通报称:5月22日15时54分,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110指挥中心接王金生电话报警称:“在胜峰小区胜峰路杀猪饭饭馆路段,一辆摩托车与一辆云DC8686号轿车肇事,人快不行了,请速来处理”。接警后,分局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交警大队处警。

   16时02分,交警大队处警民警赶到事故现场。经了解,2名伤者已被肇事驾驶人(事后查明为王金生)送往医院救治。在进行现场勘查后,处警民警于18时许赶往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调查。驾驶摩托车的路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受伤住院治疗。

   经初步查明,5月22日15时50许,王金生(男,现年59岁,曲靖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普通民警,享受主任科员待遇),驾驶号牌为DC8686的私家车与路某无证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后乘载张某)在胜峰路尚水国际路段相撞。王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并将伤者送至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协助抢救伤者、垫付医疗费用。在伤者路某抢救无效死亡后,王为避免和死者家属发生冲突,暂时回避在医院停车场等候处理。

   “19时许,民警依法提取了王金生的血样,随后将其传唤至交警大队调查取证。23日14时许,交警大队法医依法提取了死者路某的血样。”目前,血样经送昆明“云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酒精检测,结论为:王金生及路某的血液中均未检出乙醇。事故处理工作麒麟交警大队正依法按程序进行。

   赔偿20万家属无法接受

   “从今天下午两点半就协商到下午六点多,肇事者才愿意赔偿20万元,难到一条命才值20万吗?”当路红平的家属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都表示不满。“从22号协商到24号下午七点,双方一直在协商,但都没有成功。”

   对于赔偿,通报中称:5月22日晚、23日上午,交警大队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死者家属提出100万一次性处理的赔偿请求,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

   “我们也不图别的,就图事情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肇事者是交警,执法者也是交警,我们就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路红平的家属说道。

 

标签:交警大队 肇事者 曲靖市
稿源: 云南信息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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