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网友自曝被偷包后小偷送上中英文致歉信

www.ijjnews.com   华西都市报  2013-05-20 10:12
  

原标题:偷包后良心不安小偷送上中英文致歉信

4月7日,宜宾网友“高档神曲”一时大意,在江北公园门口丢失一个女士包。让她痛心的是,不是包里的现金和银行卡等等资料,而是一部装满自己儿子成长经历的Iphone 4S白色手机。

5月8号,小偷却将包送到了失主家门外,还附上了一封“致歉信”,还用中英两种语言组成。在信中,他称自己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拾金不昧我已做不到,但能还你一些也少一点愧疚。”这封致歉信部分语言让人哭笑不得:“……我负你,你当然恨我……”最后还送上祝福 :“Take care yourself!(照顾好你自己)Best wishes!(最美好的祝愿)”不少网友吐槽说:“这是分手信吧?!”

小偷虽然把自己的包还回来了,却把包中的手机占为己有。帖子中,“高档神曲”不仅把小偷写的道歉信公诸于众,还在帖子的末尾表示,自己已经得到了小偷当天还包时的监控录像、纸袋指纹,以及进入大门时的当场证人。“经询问公安局和律师得知;一个月的考虑时间,价值已经超过5千,有相关证据是可以立案侦查;期望您能在看到此条后作出正确选择;一个月后我可能会将现有资料提交侦查机关。”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江瑶

标签:中英文 致歉信 一个月
稿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