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晋江时政 >>正文

晋江财政每年1000万元专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5-18 12:03
  

  晋江新闻网5月18日讯 从2013年起,晋江市财政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扶持发展村(社区)集体经济,同时各镇(街道)也将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配套扶持。为了切实帮助村集体解决资金困难,发展特色项目,增强村(社区)集体造血功能,日前,晋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晋江市村(社区)集体创收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晋江市支行也印发了《晋江市金融机构扶持村级集体创收项目融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江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鼓励村级集体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发挥区域优势,发展具备地方特色的创收项目。以上一年度村(居)财收入为基数,凡创收项目年度贡献村(居)财增收额度50万元或以上,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奖励;增收额度30万元或以上,给予一次性8万元资金奖励;增收额度20万元或以上,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金奖励;增收额度5万-10万元或以上,给予一次性3万元资金奖励。村(社区)投建标准厂房、物流仓库、综合市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经营性项目,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在享受相关政策补助的基础上,再按项目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村级集体发展经济取得的收益和办理手续,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如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用房出租收入所缴纳税金,市、镇(街道)两级财政所得部分全额返还,按财政体制专项结算到镇(街道),镇(街道)结算到村(社区),用于村(社区)公共事业建设。村(社区)集体创收项目在建设审批过程中,减免市级及以下收取的城建配套费,其他各项地方行政性规费按收费标准下限征收。经审定批准的集体创收项目用地,村(社区)集体通过招拍挂形式依法办理土地出让,土地出让金净收入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返还,专项用于该项目建设。

  此外,对于一些经济发展薄弱村(社区),晋江市财政还将实施贷款贴息优惠政策。村集体创收项目因自有资金不足确需贷款的,经村经联社或村级投资公司申报、镇初审,市财政局、农业局认定的,市财政按银行借款额度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村(社区)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万元。还可以以抵押、质押、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进行贷款,金融机构将开通绿色通道,晋江市财政给予贷款贴息。

  记者_罗丽萍 通讯员_陈建福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