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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务工男因琐事纠纷被围殴没面子 提刀刺死工友

www.ijjnews.com     2013-05-14 15:05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许小程)17岁的江西乐平市男子胡某,因琐事纠纷被3名工友殴打,觉得“在工厂那么多熟人面前被他们围殴很没面子”,便跑回宿舍拿来水果刀报复对方,结果刺中工友吕某腿部致其死亡。昨日,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对方损失22万余元。

因琐事生过节 遭3工友围殴

去年9月15日晚9时许,在晋江东石梅塘村某服装厂上班的吕某(男,20岁,河南籍),与同车间同事颜某和管某(另案处理)在工厂附近一家饭馆喝酒吃夜宵。此时,同厂工友胡某到该饭馆楼上的网吧上网。颜某在工厂宿舍喝酒时曾与胡某发生冲突,他称胡某“很冲”,三人经商议决定要“搞他”。

半小时后,胡某下楼经过时被颜某叫住,颜某等人对胡某出言挑衅。胡某见情况不妙想走开,但颜某等3人就上前将胡某打趴在地,胡某起身要跑,又被追打。途中遇到老乡劝架,胡某趁机跑回工厂。

觉得被打没面子 持刀返回“报仇”

“在工厂那么多熟人面前被他们围殴,很没面子。”胡某觉得咽不下这口气,跑到宿舍踹开房门,并叫老乡加舍友赵某(另案处理)帮忙。

胡某匆忙拿起一把水果刀下楼,“要教训他们,至少也得吓唬他们,跟我说声对不起。”来到工厂食堂门口,胡某看到管某等3人拿着酒瓶返回,就上前打了吕某。双方再次动起手来,随后赶来的赵某也参与其中。

混乱中,胡某持刀刺伤了吕某的腿部和管某的臀部,致使吕某因失血性休克、循环功能衰竭当场身亡。而胡某、管某和赵某3人都受轻微伤。

一审被判13年 还得赔22万余元

事发隔日,胡某和赵某到派出所自首。案发后,吕某父母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索赔70万元。

昨日,被告人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晋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时赔偿吕某家属死亡补偿金和丧葬费等共计22万余元。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标签:晋江 琐事 围殴 没面子 工友
稿源: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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