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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今年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公布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  2013-05-03 10:18
  

获奖项目交学校填写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6种奖项可填“获奖项目”:①数、理、化、生、信息五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②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一、二等奖的;③“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等奖的;④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一、二等奖的;⑤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⑥国际体育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前六名者。以上考生应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和复印件,将《“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填写获奖项目,学校汇总后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派人统一送教育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然后,连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交县(市、区)高招办审核。

高职单考考生属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考生,或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专业)取得优秀奖者,应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和复印件,将《“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填写获奖项目,学校汇总后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派人统一送教育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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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照顾 录取 政策 考生 原件
稿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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