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工程师从警车坠下不治身亡"追踪 芗城分局回避涉事民警停职调查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3-04-29 11:05
  

"工程师从警车坠下不治身亡"追踪 芗城分局回避涉事民警停职调查

事发当晚,妻子曾给章勇打了多个电话,但一直没接通

闽南网4月29日讯 35岁的工程师章勇,因涉入一起偷包纠纷,蹊跷从警车坠下,不治身亡(详见本报昨日A1版工程师从警车坠下不治身亡 为何坠下原因待查 )。昨日,由芗城区政法委牵头、区检察院为主导的联合调查小组,对外发布新闻通稿。

通稿称,22日凌晨,章勇涉嫌盗窃,南坑派出所民警决定将其移交芗城分局刑侦大队。途中,章勇从行驶中的警车坠落,车后门无法关闭。此后,民警先开车将相关当事人送回派出所,再将章勇送医。

此事引起漳州市、芗城区两级领导高度重视。目前,调查组已向家属公布事件相关视频,并将重点调查南坑派出所民警廖某、协警黄某、警务队长魏某等涉事人,芗城公安分局必须回避。调查结果确定,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部门通报

章勇戴手铐坠下警车后门无法关

根据通报,4月22日凌晨2点17分左右,漳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称,有人在漳州市区新华北路和漳响路交叉口“金碧辉煌”会所,有人涉嫌偷包。南坑派出所民警赶到,据调查,章勇在当晚0点50分左右,在“金碧辉煌”会所演艺厅,和同事消费完后,在包厢区和迪吧之间逗留,随后进入会所演艺厅,将现场经理王某的手提包拿走,内有现金4000元及化妆品等。

民警将章勇带回,初步认为他涉嫌盗窃,决定移交芗城分局刑侦大队。

当天凌晨4点42分左右,民警廖某、协警黄某让章勇上牌号为“闽E0082警”的长安牌警车,将其独自留在警车后的囚室。黄某开车,廖某坐于副驾驶座上,一黄姓证人和包的主人王某坐在后座。当天4点49分左右,车行驶到漳州第一职校门口附近,章勇从行驶中的警车后车门坠落。

民警廖某下车查看,发现后车门有一边开着,章勇躺倒在腾飞路与芝山路交叉口处,已经昏迷。

车上的协警与证人一起,想将章勇抬到警车后的囚室,发现车后门无法关闭。由于章勇受伤后,衣服与手铐缠绕在一起,难以打开。同时,为将证人和包的主人留所继续调查,廖某等人将车开回南坑派出所,移交当班民警后,于5点15分左右,将章勇送到175医院急救。

经诊断,章勇脑部严重受损,生命垂危,26日下午3点3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善后处置

成立联合调查组芗城分局回避

4月22日上午,芗城公安分局局长吴勇将此事报告漳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林明良和芗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晓晖,并商请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调查。

当晚,成立由芗城区政法委牵头、区检察院为主导的联合调查小组。并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对涉事民警廖某停止职务,配合调查;二是将涉事车辆转移到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停放;三是调集精干力量对全案展开调查;四是决定芗城分局必须回避。

亲属已看过视频

可随时了解进展

23日上午8点多,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标,漳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林明良前往解放军第175医院看望并指示,要求全力救治伤者,全力调查并安抚家属。

23日,调查组先后向死者所在单位7名代表,以及死者妹夫、姨父等3人公开全程视频。死者家属想了解案件情况,可以随时进入调查组所在地当面沟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获得最真实客观的情况。

调查结果确定

第一时间公布

调查组正在联系由家属指定的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开展痕迹、血迹、电子物证等鉴定工作。同时,在27日上午,由漳州市检察院法医组织尸检。

此外,重点调查南坑派出所民警廖某、协警黄某、警务队长魏某等涉事人等。

下一步,调查组将以家属提出的各种合理质疑为重点,全面调查。相关情况将在调查结果确定后,第一时间向死者家属、媒体及社会公布,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苏禹成)

相关新闻:

工程师从警车坠下不治身亡 为何坠下原因待查

标签:工程师|从警|下不|不治|分局|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