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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问”晋江低保重新申请复核工作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4-16 08:45
  

  核心提示:“为什么我的低保待遇被取消了?”“为什么我的低保金增加了?”“低保的申请程序有什么变化?”近期,随着晋江市城乡低保重新申请复核工作的完成,低保问题再度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晋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

  一问:城乡低保对象为何要重新申请复核?

  答:根据民政部制定下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镇(街道)应当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可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通过开展城乡低保重新申请复核工作,可有效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恶意骗保、违规违纪保等行为,使城乡低保制度更好地惠及广大困难群众,真正做到应保尽保,确保社会公平。

  二问:什么样的家庭可申请低保?

  答:应具备两大条件:(1)持有晋江城乡居民户口的对象;(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420元;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虽略高于420元,但由于大病、教育支出、家庭主要成员失去劳动力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低于低保标准的。所谓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关系和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例如:陈某,男,患腰椎间盘突出,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配偶张某,无业,在家做家务。陈某在某私企当保安,月收入1200元。育有两子,均在读书,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家庭月人均收入只有300元,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符合申请城乡低保的条件。

  三问:什么是家庭经济状况?

  答: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家庭成员拥有的可支配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收入,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或下岗职工生活费,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因城建、危房改造等被拆迁获得的一次性住房拆迁补偿金,因国家征用土地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补偿金以及其他依法规定应当计算的家庭收入。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人身伤害赔偿中保险费以外的赔偿金。家庭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房屋,债权及其他依法规定应当计算的家庭财产。

  四问:哪些对象不能继续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答:已经脱贫的对象不再享受低保待遇。举个例子,2005年,李某,女,身体状况一般,配偶孙某出车祸死亡,李某还需抚养两个在读书的小孩,人均月收入低于当时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于2005年办理城乡低保。现今,李某一家的两个小孩均从学校毕业,并已有工作,月收入分别为2000元和1600元,家庭三口人,月收入3600元,月人均收入1200元,高于今年最低生活标准(每人每月420元),因此,经过本次城乡低保重新申请复核工作,李某一家已脱贫,不再属于城乡低保户。

  五问:如何申请城乡低保?

  答:城乡居民申请城乡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村(社区)递交书面申请,承诺递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登记证明;申请人居住房屋外观及内部装修照片各一张;16周岁以上的在校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残疾人需附二代残疾证复印件;严重患病人员需附疾病证明材料,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果无法自行申请的,可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帮助提出申请,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且三年内不予受理低保申请。

  六问: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程序?

  答:(1)申请受理,城乡居民向村(社区)申请城乡低保时,各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应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并召开低保评议小组会议进行评议,评议后同意意见超过三分之二的,确定为拟保名单,并形成相关会议记录,确定的拟保名单要在村(社区)醒目位置多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2)镇(街道)审核,镇(街道)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内容包括:①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年龄、从事职业、身体状况、年人均收入情况、缴纳保险情况、是否交纳公积金、是否开办企业、是否拥有车辆、住房情况);②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③已婚子女家庭情况;④其他需核查情况。确定的拟保名单要在该村(社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多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3)市级审批,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拟保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被抽查对象所在村(社区)的所有参与评议的申请对象将全部列入核查范围,审核结束后,将通过新闻媒体或晋江市民政网站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问:如何计算城乡低保金额?

  答:从2013年起,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20元,并实行差额补助。晋江严格执行核定的申请人家庭成员人数乘以晋江市低保标准,再扣掉申请人家庭收入来确定保障金额(例如,一个家庭3个人,家庭月总收入900元,那么这个家庭的低保金应确定为3人×420元/人-900元=360元);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650元。

  八问:城乡低保有哪些配套救助措施?

  答:晋江市2005年开始实施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政策,并不断改进救助办法,拓宽救助范围和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标准,缓解城乡贫困群众的看病难问题,2013年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金额最高为3万元;2005年在全省率先实施低保优惠用电措施,给予低保户每户每月免费使用40度电的优惠照顾;2007年开始实施低保(五保)安居工程,为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现已纳入“四帮四扶”工程);2007年在全市推广建立了村(社区)爱心慈善援助站,广泛为村(社区)贫困群众提供日常生活及临时困难救助;2009年开始实施重度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措施,为重度贫困残疾人增加发放生活补助金,此外,晋江市还对低保家庭实施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法律援助、基本文化补助、临时救助、殡仪费用减免、物价补贴、低保妇女常见疾病免费检查等多项配套救助措施,建立了富有晋江特色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记者 吴道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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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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