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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2万元介绍费9人拐卖24名男婴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4-07 08:37
  

孩子去向:

找不到父母分三种方式安置

涉案的24名男婴,除一名未被解救外,其余的23名,公安机关均对他们进行血样采集,但奇怪的是,经过比对,孩子们的DNA信息并不在全国DNA失踪儿童数据库里找到匹配的信息。

这23名孩子的安置,相关部门采取了几种方式:一是经过民政部门的批准,有的孩子仍寄养在买主家里,这些买主大部分是未能生育的;二是民政部门将孩子安置在另外的村民家里;三是放在福利院抚养。

一审结果:

被认定从犯9人获得轻判

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此案。

中院认为,黄某等9人分分合合,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黄某参与拐卖儿童11起12人,苏某春参与拐卖儿童6起6人,钟某桔参与拐卖儿童5起5人,钟某参与拐卖儿童4起4人,李某宾、苏某连、黄某兰分别参与拐卖儿童2起2人,李某秀、林某民分别参与拐卖儿童1起1人。在拐卖儿童的共同犯罪中,黄某等9人均分别实施居间介绍或提供被拐儿童信息等行为,且获利较少或没有获利,均起着次要或辅助作用,均系从犯,应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全案被拐卖的儿童,除了黄某参与的其中1名儿童未被解救外,其余的均已被解救,均可对各被告人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黄某有期徒刑15年,其余被告人被判1年半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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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介绍费 男婴 被判 拐卖儿童 参与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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