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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未尽孝道 母亲不让他继承父亲遗产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4-03 10:19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记者王琼瑜 通讯员杨长平)明天就是清明节了,逝者已去,然而一些生者却为理不清的纠纷对簿公堂。昨日,厦门思明法院发布了有关遗产继承的经典案例,这些案子里,就有许多自家兄弟一夜之间闹翻脸的。

据统计,2009年以来,思明法院共受理了有关遗产继承的案件141件。这些案子有许多都和争夺房产有关,其中一起,82岁的老太为了房子,将自己的孩子告上法庭。

“你父亲生前,你是怎么对他的,你没有资格继承他的遗产!”老伴死后,82岁的林老太将自己的孩子都告上了法庭,矛头直指大儿子。

林老太的丈夫生前有2套单位安置的公房,一套由他和大儿子居住,另一套置换后,由小儿子出资购买了100%产权,而这套置换后的房子就是林老太和大儿子争夺的焦点。父亲去世后,大儿子阿成认为,身为长子,他理应享有继承权,按照房子价值,应享有30万元的继承权。

对此,林老太控诉道:“他为了独占另一套房子,有事没事就吵闹、打砸,甚至打我和他父亲。实在没有办法,我和老伴只能和女儿、小儿子挤在不足20平方米的房子中。”按照林老太的说法,这样的情况持续了9年,直到这套房子换成现在被争夺的房子。

“我们搬进现在的房子后,他就没来看过我们,更别提赡养、照料了!”林老太说,此前丈夫多次急诊送医时,大儿子在明知的情况下不闻不问,老伴的生活大部分由小儿子照顾。因此,林老太要求法院判决大儿子不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小儿子阿国认为,自己承担了父亲晚年的照料工作,应该多分得遗产;林老太的3个女儿同意阿国的说法,愿意将自己的遗产份额划给母亲。

近日,思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老太的丈夫死后没有留下遗嘱,考虑到房子由阿国出资购买,并且阿成在其父亲生病期间不主动探望,作为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成年人,阿成没有尽到基本的赡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阿成不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标签:父亲 遗产 房子 老太 大儿子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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