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四川乐山一饭店现“人狗同桌”就餐 遭网友谴责

www.ijjnews.com   四川新闻网  2013-04-02 15:33
  

   日前,乐山一网友在海棠社区爆出猛料:26日晚饭时间,在乐山城区张公桥某餐馆,一对男女临近用餐完毕,女方径直将餐桌上剩饭菜拌匀、直接用餐桌上的不锈钢盆置于地上喂自己的宠物犬—— “拉布拉多狗”。“整个过程餐馆的人熟视无睹,待狗吃完后,服务员就把桌上的盆碗收走了……”网友普遍担心,该餐馆卫生状况堪忧。

   通常情况下,海棠网友对“无图无真相”的帖子并不“买账”,然而,疑是店主的回复打消了网友的质疑。在此帖42楼,一疑是该餐馆经营者回复称,当晚确实发生了网帖所述事件,但以“良心”承诺,宠物狗吃过的餐具并未再次端上餐桌。

   自此,此帖更火,5天时间,留言者达80多人,浏览者不计其数。网友纷纷谴责这对男女的“缺德”行为,并对该餐馆食品卫生状况深表忧虑。

   4月1日上午,记者找到网帖所指的餐馆了解到,网帖回复者确为该餐馆老板娘。她在电话中再次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与回复雷同。唯一的区别是,“当晚桌上约有5个人消费”,不是网帖所称一对男女。

   该老板娘还称,发生此事后,其生意并未受太大的冲击。“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食品卫生监管部门来查看过我们的证件,我们是证照齐全、卫生合格的餐馆。”

   (乐山新闻网记者李宁)

 

标签:hellipmdash卫生状况
稿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