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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男子想娶走丢的姑娘 警察:他不符合条件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4-02 10:20
  

  晋江新闻网4月2日讯  3月27日,本网报道了《谁家丢了姑娘快与内坑派出所联系》,引起不少市民关注,纷纷打电话向警方提供线索,其中还有一名男子,竟一眼相中照片上的姑娘,想娶她为妻。

  报道引众多市民提供线索

  3月24日凌晨,内坑镇上方村巡逻队发现了一名20岁左右、圆脸、长发、穿灰色格子衣服的女子。由于女子疑似有精神类疾病,除了傻笑一言不发,警方无法联系到其家人,在派出所住了两天后,她被送往晋江市疗养院。

  “《晋江经济报》刊登后的第二天,我们一个上午就接到了十来个提供线索的电话,报警电话一下子成了寻人热线。”民警说。

  “我有很多次在晋江市青阳街道见过那个女子,她父母好像是卖衣服的。”

  “女子好像是湖北人。”

  “我在晋江市内坑镇后坑村见过那个女子。”……

  遗憾的是,这些线索都没能让民警找到女子的家人。

  一男子想娶姑娘回家

  “我想领走报纸上报道的那名走失女子,需要什么手续呢?”昨日上午,一名男子的电话让民警有点出乎意料。

  “你和女子是什么关系呢?”接警民警一再询问,男子却一直不愿回答。

  “难道男子真是女子亲戚,却碍于什么隐情不想跟我们说?”民警觉得很奇怪,又多次与男子进行沟通。

  最终男子说出了心里话:“我不认识她,我只是看到了关于她的报道,觉得她挺可怜的,如果还是找不到她的亲人,我愿意娶她为妻。”

  了解情况后,民警告知对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可以担任监护人。“很显然,他不符合监护人的条件。”民警解释说。

  为了尽快找到女子家人,民警再次提醒,如果有任何有关该女子的线索,请与内坑派出所联系:0595-883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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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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