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能帮人也快乐 晋江大姐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12日讯(记者陈建辉文/图)昨天一整天,蔡娟心里都乐滋滋的。在记者陪同下,她向泉州红会组织递交了骨髓(造血干细胞)、器官和遗体捐献自愿书,“死后捐出的器官和遗体能帮到别人,那样,我现在活得也会更快乐。”
前几天,本报报道龙岩永定一名突发脑萎缩女孩自愿捐献器官,晋江安海50岁的蔡娟大姐致电本报968111,也希望加入捐献志愿者队伍(详见本报10日A22版报道)。
【完成心愿】 “能帮上别人就是我的快乐”
昨天一大早,记者随采访车前往晋江安海,接蔡大姐前往位于泉州行政中心的泉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我以为捐献骨髓要抽血,就不敢吃早餐。”蔡大姐心直口快,带上好几本献血证和证件,一路上说说笑笑的。
在泉州红会办公室,蔡大姐直言:“能捐的都捐。”随后,工作人员找来《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和《福建省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等表格,她就认真填写着。
在自愿书上,她对肝脏、肾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和“其他”选项全部打钩,还备注“眼角膜等遗体全部”。
“死后也能帮上别人,现在我会活得更快乐。”蔡大姐说,做出捐献器官遗体的决定,是想在有生之年做点实实在在的事,“人死后,都只是一堆灰一抔土,要是能把还有用的器官捐出来救助生命,那才更有意义。”
在献血屋,蔡大姐撸起袖子,还一口气献血400毫升。由于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要求在18至45周岁之间,这让也有心捐献的蔡大姐有些失望。工作人员说,将把蔡娟的情况上报,看能否捐献。
【社会反响】南安的哥也想把自己捐出去
家在南安的吴先生,开出租车五六年了。昨天,他也打进本报热线咨询捐献器官遗体的事。
“我有这想法五六年了,不知道家人会不会同意。”吴先生今年51岁,平时喜欢看报纸听广播,发现最近几年媒体报道器官遗体捐献的越来越多了,感觉很有意义,但很多人对捐献难以接受,尤其是在闽南地区,因此他希望自己用实际行动来起一个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的年轻人参与进来。
“我先做通家人的思想工作,通过了就去申请。”吴先生说,他觉得至少女儿会支持他,因为她在泉州一家医院工作。吴先生觉得,如果生命临近结束时,能将自己的器官捐给别人,也是生命延续的一种方式。
【政策咨询】有意愿者可到县级红会登记
泉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郭先生介绍,要想成为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没有太多条件,大部分成年人都可加入,最高限龄为65周岁。但要真正捐献成功,尤其是器官捐献,则要求器官必须有一定机能,移植给别人后能用得上。
郭先生说,市民如有器官遗体捐献意愿,可先与家人协商沟通好,到当地县级红会组织领取捐献自愿书和登记表,并得到家人签字同意。咨询热线是22253375。
值得一提的是,填写捐献自愿书和登记表只是一个意向,生命临近结束时能否达到捐献条件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目前,泉州已有40多名遗体捐献志愿者。在蔡娟之前,还没有人来登记捐献器官。由于宣传得多,骨髓(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有3000多名。郭先生说,考虑今后成立志愿者队伍,多做宣传,鼓励市民在这方面多做捐献。
一听这活,蔡大姐来了精神,“我第一个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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