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业主起诉凯旋国际 称有信心打赢官司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3-12 08:37
  
    晋江新闻网312日讯  昨天上午,11名凯旋国际业主来到晋江市法院,很快,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审核起诉材料后,给予立案,并出具了一份立案通知书。至此,“晋江市第一起公益集体诉讼案”进入司法程序。

  这11名业主联合起诉福建联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昌地产”)。在起诉联昌地产的起诉书上,记者看到,11名业主的诉讼要求包括,判决各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第二条关于“本合同不含管道燃气建设开户费”的约定无效;被告退还原告天然气初装费3000元;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当拿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后,不少业主表示,此前跟开发商反映过该问题,开发商曾表态说将在近期解决。

  “一个多月过去了,但开发商仍旧没有解决。所以,我们只好选择走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名业主代表说。

  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团”成员之一的林克震表示,开发商已经违反《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而这一情况,在晋江比较普遍。

  “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业主代表黄先生表示,这起案件并不是一个业主的事,而是所有业主的事,关系到所有业主的权益。

  在经济报新浪官方微博上,关注这起公益集体诉讼案的除了业主外,还有一些“准业主”。“他们很了不起,我支持他们。”一名网友说道,他正考虑买房,希望这11名业主的行动,能推动晋江一些开发商规范收费。

       记者 陈青松 董严军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