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儿买手机 花光2000多压岁钱
晋江新闻网3月6日讯 9岁的女儿瞒着家人,花光压岁钱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母亲黄女士又气又纠结,“我从没有大声骂过女儿,但是这次真的是太生气了,又想好好批评她一顿,又怕女儿因此留下阴影。”更让黄女士生气的是,女儿自己一个人拿着2000多元钱去买手机,手机商家竟然直接没有制止她。
琳琳(化名)是一名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在妈妈黄女士眼中是个乖巧的孩子。今年春节,琳琳收到了2000多元的压岁钱,“往年我都会帮她将压岁钱存到银行里,最近一直比较忙,钱就先放在女儿那里。”可是昨天,当黄女士打开女儿放压岁钱的抽屉,却发现抽屉里只剩下一堆红包封,角落处还有某品牌手机的充电器、说明书等等。
“虽然是女儿自己的钱,但是一个9岁的小女孩偷偷瞒着父母花2000多元钱买手机,我一下子就火了。”黄女士马上到学校,首先找到了女儿的班主任。班主任对黄女士说,学校是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的。不过班主任也说了,女儿班上有许多同学都有了手机,如果有人买了新手机,课后就会聚在一起讨论手机的型号、功能等等。
随后,黄女士果然在女儿口袋里找到了一个大屏幕的新手机,手机也没有安装通讯卡。按照女儿的说法,一是觉得别人都有了手机自己没有,二是把手机当成新奇的玩具,“以前女儿曾经吵着要买手机,我当她小孩子一时好玩,没想到她会偷拿压岁钱。”
现在,黄女士已经暂时将女儿的手机保管起来,她正寻思着想个好办法,既不伤害女儿,又能让女儿懂得手机是成年人的通讯工具。
不过,黄女士还有一个疑问,“孩子不懂事,商家怎么不问就把手机卖给她了?”
昨日,记者致电晋江市工商局,12315维权人员颜小姐告诉记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虽然黄女士女儿是自愿到商家购买手机,但是商家完全可以判断出对方就是未成年人,还私自将手机销售给他,责任就在商家。只要黄女士提出退货要求,商家便有责任全款退货。
记者 王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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