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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级职称须考试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2-17 08:02
  

    晋江新闻网217日讯 日前,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职务)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

  考生应于311日~17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32529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330日上午9:00-11:30参加考试;考生可于425日起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将对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要求,符合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教师职称(职务)标准(任职)条件,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督导),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晋升)。

  据了解,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试卷包括三个部分:教育基本知识的运用、学科核心知识的运用和学科教学原理、规律的运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记者 陈海勇

[编辑:舒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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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管理员陈宝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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