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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感染者公考成绩第一被拒录 获赔4.5万元

www.ijjnews.com   羊城晚报  2013-01-25 15:56
  

全国首例

公考成绩第一被拒录

艾滋感染者获赔4.5

艾滋病毒感染者就业难,艾滋病毒感染者就业受歧视要说法更难,22日,江西艾滋歧视第一案当事人小齐(化名)拿到了4.5万元的赔偿款,成为我国获赔第一人。

笔试面试第一被拒录

被拒录时非常愤慨,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携带传染病病原而拒绝录用,获得赔偿更说明了法律对我们权利的肯定。小齐对结果感到满意。 赔偿协议在20121227签的,我当时还担心赔偿款的执行问题,如今拿到款项心里踏实了,听说这是我国艾滋就业歧视诉讼案首次获赔,真是百感交集。

20126月,小齐报考了江西省进贤县某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于7月、8月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并取得报考岗位笔试面试第一名的成绩,然而,小齐却因体检中被查出为艾滋感染者而被告知不予录用。

知道结果后当时我就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小齐回忆说,当时打反歧视公益热线———400 888 5148求助。400热线接到求助电话后迅速转接到华东地区反歧视公益机构南京天下公,并提供诉讼援助。

反歧视立法取得进步

我们致力于为弱势人群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包括提供咨询和诉讼援助。以往我们曾援助多起反歧视公益案件,包括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歧视案件,因性别、户籍限制导致的就业歧视、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遭受的歧视、精神病人的权益保护问题等,近期也有一些案件取得了很好的诉讼结果。华东反歧视公益机构南京天下公主任程渊说。

知名反歧视法律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政研究所负责人刘小楠博士表示,近年来,我国的反歧视立法取得了一定进步,《就业促进法》20081 1日实施,明确赋予了受歧视的劳动者起诉的权利。刘小楠说,要保障受歧视者诉讼权及平等就业权的落实,诉讼案件非常重要,一方面使得当事人有一个主张权利的渠道,另一方面将为我国反歧视领域司法实践提供宝贵案例,同时对全社会而言也是极好的科普和普法机会。从近年来大量反歧视案件的司法实践来看,律师、反歧视机构等民间力量不可或缺。

 

 【责任编辑: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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