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贫困县重奖拳王引质疑
本报昆明1月17日电(记者胡洪江)1月15日,中国首位世界职业拳王熊朝忠衣锦还乡。表彰会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委、县政府给予熊朝忠奖金75万元,另有企业向其捐赠住房一套。消息一出,引发不少网友大泼冷水。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马关县,是否有必要拿出财政资金奖励一个拳击运动员?
据介绍,熊朝忠出生在马关县岩蜡脚村,从小生活艰辛,还曾在家乡的矿山打工。2006年,他到昆明学拳,经过艰苦训练,渐渐崭露头角。2012年11月24日,熊朝忠在昆明的拳台上鏖战12回合,以点数优势击败墨西哥拳王哈维尔·马丁内斯,获得世界拳击理事会(WBC)迷你轻量级拳王,成为第一个获得职业拳击世界级金腰带的中国人。
然而,许多网友质疑,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马关需要完善、提升的基础设施还有许多,需要扶贫、帮扶的困难人群也不少,拿出这么大一笔钱奖励拳击运动员是否有必要?
据记者了解,马关县确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2年,马关县累计完成公共财政总收入8.32亿元,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8亿元大关。
碰撞
花财政钱进行奖励不合适
作为一级政府,用财政的钱奖励运动员是不合适的。政府动用纳税人的钱,征得县人大和群众的同意了吗?拿这些钱帮助山村娃娃上学该多好。一个贫困县,“锦上添花”的事少弄点吧,多干点为百姓“雪中送炭”的事比什么都强。
网友淡泊人生
奖励运动员应有统一规定
对取得突出成绩、为国争了光的运动员给予奖励,完全应当。但前提是,绝不能拿扶贫款来发奖。对各类运动员的奖励,相关部门应该有统一的规定,要明确发放单位、资金来源、奖励标准,并且严格监督执行,不是什么钱都可用、谁的钱都敢发。
昆明市民李先生
表彰方式不一定非得用钱
对优秀运动员适当给一些奖励是可以的。如果县级财政困难,省、州也应该出一部分。但是奖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一定非得用钱。授予荣誉称号、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市民学习等精神奖励,也能起到弘扬精神、鼓舞他人的作用。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进参
【官方回应】
参照奥运标准没有铺张浪费
奖金是从县级财政中拿出来的,一是因为熊朝忠为家乡争了光,应该奖励;二是小熊家境至今仍比较困难;三是小熊对梦想的执着坚持,这种精神值得激励和学习。75万元的奖金参照了各地对奥运冠军的奖励标准,同时结合了马关县的实际情况,没有铺张浪费。
马关县委宣传部部长杨金花
【责任编辑: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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