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品牌鞋 兄弟俩获刑又挨罚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2-12-26 08:32
晋江新闻网12月26日讯 喜欢网购的读者注意了,网上销售的产品有可能是假冒的。去年底,林某两兄弟在淘宝网上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被公安机关查获。日前,林某两兄弟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晋江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2011年4月以来,林某两兄弟在青阳市区租用套房,并在淘宝网上开设一家网店,销售假冒的“耐克”“阿迪达斯”等商标的运动鞋。其间,还雇佣庄某负责网上销售。至当年10月份,销售金额达到30多万元。2011年10月14日,该窝点被警方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兄弟俩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且销售数额巨大。法院判决(大哥)林某被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7万元;(弟弟)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
■记者 胡志法
【责任编辑:丽娥】
标签: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