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交警八天连破三起重大肇事逃逸案
【导读】循着电子卡口记录下的车辆行驶轨迹,交警锁定肇事逃逸货车;经长期蹲点守候,交警查出肇事逃逸三轮摩托车;大量走访和排查之下,交警找到肇事逃逸的两轮摩托车……8天时间,晋江交管大队连破3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为受害群众挽回了巨大损失,赢得了广泛赞誉。
卡口帮忙
交警5小时破获逃逸案
11月8日凌晨6时许,晋江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罗山社店灯控路段,一部货车撞到行人,行人当场死亡,肇事货车逃逸。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没有发现任何逃逸车辆遗留的散落物,在对周边群众的走访中,也没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民警与报警人取得联系,了解到,肇事车系一辆灰色厢式货车,肇事后往永和马坪方向逃窜。
根据现场的位置情况,民警立刻通知技术员对沿途电子卡口调取资料,并通过永和镇的两个电子卡口发现,一辆车号为闽CCU715的厢式货车车型和颜色与目击群众提供的线索相吻合,该货车经过两个卡口的时间分别是6:06和6:16,和事发后的时间相吻合,且该车左前部有明显的碰撞凹陷痕迹,而在当天2:30和2:40,该车通过两个卡口时,车上还没有碰撞痕迹。
该货车有重大嫌疑!于是,民警边与车主所在地交管金井中队联系,要求帮忙寻找车主,边立即赶赴金井。
当天11时许,肇事司机张某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交管金井中队投案,其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蹲点守候
交警抓获肇事逃逸者
6月26日凌晨3时许,池店镇池店村旧街一小桥路段,一辆摩托车后载1人被撞倒,事故造成摩托车乘客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逃逸。
接警后,晋江交管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取证,发现现场除摩托车上留有蓝色漆片外,再无有价值的线索。
据摩托车司机介绍,肇事车是辆小轿车,肇事后从池店往国道324线飞驰而去。而当民警调取周边路段监控后,除发现一部三轮摩托车进入附近加油站加油外,一无所获,案件陷入困局。
经连续几天蹲点守候,民警发现,该时间段出入事发地点的车辆大多为三轮摩托车。民警遂将三轮摩托车与事故摩托车附着的蓝色漆片进行比对,发现颜色、高度基本吻合。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案件却无法取得重大突破,为加大侦察力度,交管大队会同技侦等部门成立专案组。专案组一边发放悬赏通告,寻找目击证人,一边重新对现场、事故车辆进行勘查,并对案情进行重新梳理、分析。
通过运用科技手段,专案组得知,江西人熊某在事发时经过肇事路段,于是将其传唤询问,并让其对截取加油站的照片进行辨认,确认进入加油站加油的系其老乡龚某。且熊某称,他曾经听老乡龚某和余某讲过事故的一些情况。
兵贵神速,在龚某和余某的帮助下,专案组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一部车上印有“川A988”字样的三轮摩托车司机吴某(江西人)身上。
经长时间蹲点守候,11月15日凌晨4时许,民警成功抓获吴某。吴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连续走访
交警揪出肇事逃逸摩托
11月3日晚6时许,深沪镇金田开发区某公司路段,一机动车将行人姜某撞倒,姜某经抢救无效于5日死亡,肇事机动车逃逸。
事发后,民警到场勘查取证,发现现场除姜某倒地的痕迹和公路右侧隔离带路沿肇事车留下的铝合金银灰色碎片外,再无任何线索。
由于肇事路段正进行改造,该路段没有路灯和监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无法取得突破。通过走访死者家属,民警得知,死者是下班回家途中出的车祸。
为加大侦察力度,民警一边发布悬赏通告寻找目击证人,一边对周边进行连续走访。经艰难查找,一名群众提供了肇事车辆籍贯为皖H、车号后三位为623的线索。
由于肇事车为外籍车辆,要在茫茫车海中找出来无异于大海捞针。民警在排查几百部摩托车未果后,决定以肇事地段为中心逐步扩大侦察范围,并在深沪派出所、深沪边防所的支持下,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最终于11月16日晚6时左右,在深沪菜市场将正在候客的皖HRM623摩托车司机吴某抓获。
据吴某称,事发时,他载着一名乘客,由于赶时间,再加上以为是有人故意撞他的车,他就没停车,将乘客载到目的地后返回现场,但现场空空的,虽然事后听说发生过死人的交通事故,但没联想到自己身上,于是继续和往常一样上路载客。
目前,以上三起事故都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齐玉波 通讯员 蔡长江
[编辑:丽娥]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