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5年抓获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人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 来自监察部网站5日的消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深入开展境外缉捕和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抓获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人;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00余人,其中包括部分国家工作人员。
坚决将外逃腐败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是惩治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有关职能部门通过重大案件境外缉捕工作协调机制,有效整合职能资源、形成追逃合力,大力加强国际交流、推进务实合作,对外逃腐败分子始终保持了紧追不放的强劲势头。
2007年以来,经有关部门和地区共同努力,通过引渡、遣返、劝返等方式,成功将厦门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辽宁省华曦集团原副总经理袁同顺、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中国海运总公司驻韩公司财务经理李克江等一批外逃犯罪嫌疑人,从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国缉捕归案;通过国际追诉合作,成功促使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件主犯许超凡、许国俊,以及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置业公司原总经理李继祥等外逃犯罪嫌疑人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受到法律制裁。
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在大力开展境外缉捕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源头预防工作,针对外逃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努力建立防逃长效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公安部严把出入境证件审批签发关,协助有关部门阻止违纪违法人员出境。2008年以来,已查获184名弄虚作假企图骗领护照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此外,中央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追逃防逃工作的组织领导,使追逃防逃工作更加协调高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和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正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进追逃防逃工作的良好局面。2011年9月,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云南等十省(市)启动了省级追逃防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追逃防逃工作进入了整体推进的发展时期。
【责任编辑: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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