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0年 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2日讯(记者 薛辉 实习生 赵倩云) 近期,《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我省成为第四个海洋试点省份,规划获批也标志着加快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这个政策含金量高的规划明确,我省将着力构建“一带、双核、六湾、多岛”的海洋开发新格局,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明确海洋经济定位
福建作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并获批《规划》,这也是国务院批准的继山东、浙江、广东之后第四个试点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规划明确了“五区一基地”的发展定位,即:深化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核心区、全国海洋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重要基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全国海湾海岛综合开发示范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创新海洋综合管理试验区。
《规划》提出了两阶段奋斗目标。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以上,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形成若干以重要港湾为依托,布局合理、优势集聚、联动发展的海洋经济密集区。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形成,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教育水平居全国前列。
打造蓝色产业带
空间布局方面,《规划》提出要突出海峡、海湾、海岛特色,着力构建“一带、双核、六湾、多岛”的海洋开发新格局,即:打造以若干高端临海产业基地和海洋经济密集区为主体、布局合理、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海峡蓝色产业带,把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建设成为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的两大核心区,推进以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重要海湾为依托的海洋经济密集区建设,加强平潭、东山等特色海岛保护开发。
支持开展无人岛开发
《规划》赋予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投资和财税、金融、园区、产业、科教、人才、用海、环境、海岛、对台、开放等11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规划明确,加大对重点海洋科技研发平台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依法减免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对有居民海岛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给予扶持;在围填海计划指标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国家重点项目用海,由国家安排专项用海指标等;支持福建开展无居民海岛保护开发试点等。
赋予先行先试政策
规划赋予我省一些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支持设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积极研究将福州港、厦门港列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
同时《规划》明确,推进厦门港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等,这是对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大政策支持。
【专家解读】
省发改委主任郑栅洁:规划是海西战略的拓展延伸
省发改委主任郑栅洁表示,该规划是落实《海西规划》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工作的行动方案,是海西战略的深化细化和拓展延伸。
福建是海洋大省,发展海洋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可以说,海洋是福建发展的优势所在、潜力所在、未来所在。规划的批准实施,标志着加快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海洋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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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将福州港、厦门港列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 支持海岛开发实施“以岛养岛”
东南快报讯(记者 谢丹)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称,国务院批准了《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也是国务院批准的第四个试点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规划》明确了今后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要突出海峡、海湾、海岛的特色,明确了六大战略定位,即:深化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核心区、全国海洋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重要基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全国海湾海岛综合开发示范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创新海洋综合管理试验区。《规划》全文将于近日向外公布。
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主体区范围包括福建省管辖海域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6个沿海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陆域,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5.47万平方公里。为增强海洋经济的辐射带动,将我省其他地区作为规划联动区。
省发改委主任郑栅洁介绍,《规划》明确了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发展目标分为两个阶段,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此外,《规划》部署了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强化海洋资源科学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沿海基础设施和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深化闽台海洋开发合作、推进海洋经济对内对外开放、健全海洋科学开发的体制机制。
减免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
据介绍,《规划》从投资和财税、金融、园区、产业、科教、人才、用海、环境、海岛、对台、开放等11个方面赋予福建海洋经济发展的39条支持政策,这将为促进福建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规划》赋予了一些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如支持设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探索引入台湾上柜和兴柜交易机制,开展非上市涉海股份公司代办转让试点;积极研究将福州港、厦门港列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这是继《厦门综合改革方案》中提出积极研究将厦门港列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后,再次将我省港口作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研究范围,为福州港发展拓展了政策空间。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刘修德介绍,《规划》中明确的优惠政策含金量高,有新的突破。《规划》还明确提出要加大对海洋新兴产业、重大海洋科技专项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加福建渔船公海渔业捕捞配额,支持福建科学发展远洋渔业;加大对重点海洋科技研发平台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依法减免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对有居民海岛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给予扶持;在围填海计划指标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国家重点项目用海,由国家安排专项用海指标等。
刘修德说,最近,国家安排5亿多元专项资金补助我省渔船改造更新;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联合组织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将我省列为全国四个支持省份之一,准备近期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海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我省3亿元资金支持。
开展无居民海岛保护开发试点
此次政策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预留了较大拓展空间。比如支持福建符合条件的海岛开发实施“以岛养岛”政策,支持福建开展无居民海岛保护开发试点。
据介绍,我省有大小海岛2215个,数量居全国第二位,海岛开发保护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刘修德介绍,过去海岛地区的税收要上缴中央,有了“以岛养岛”政策后,就可以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海岛地区上缴中央的税收收入全额或部分返还,我省将细化操作措施。争取允许福建符合条件的无居民海岛实施整岛旅游开发,享受海南国际旅游岛政策。
同时,《规划》还明确要支持福建开展用海管理与用地管理衔接试点,今后我省就可以凭海域使用权证直接办理项目建设行政许可,减少了许多审批环节。此外,《规划》还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新设台商投资区等政策,这些都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留下了较大的拓展空间。刘修德介绍,《规划》赋予的这些支持政策,我省将进一步细化具体化。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我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7%,比同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高2.9个百分点。2011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4419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9.7%,海洋经济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同时海洋渔业等传统产业也进一步壮大,海洋生物、海工装备等新兴产业也在加快发展。
[责任编辑: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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