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游泳池更衣室撬柜 盗走小汽车
晋江新闻网10月26日讯 专门守在游泳馆更衣室,等没人后撬开储物柜盗窃财物。日前,犯罪嫌疑人唐某被民警抓获,所盗轿车一辆也被追缴。昨日,失主丁某现场认领了自己的小车。
10月11日晚,晋江陈埭人丁某到晋江市游泳馆游泳,将车钥匙、手机及衣物等物品锁在更衣室储物柜中。半小时过后,丁某回到更衣室,发现柜里财物不翼而飞。“柜子有明显被撬过的痕迹,车钥匙、一部‘三星’手机还有300元现金都不见了,放在游泳馆门口的小轿车也不见了。”案发后,丁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晋江警方迅速前往案发现场调取监控视频,并根据受害者提供的线索,调取被盗车辆的沿路监控视频。经过一系列的研判、布控、调查,警方于22日晚在晋江青阳街道某KTV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和他的朋友吴某,并在唐某身上搜获受害者丁某的车钥匙。
据了解,唐某今年17岁,陕西人。初中毕业后,唐某就从老家独自来到晋江,却整天无所事事。案发当天,他先是潜入游泳馆的更衣室,待了一个多小时后,看见丁某进来,觉得对方是个有钱人,待丁某去游泳时,他撬开了丁某的储物柜。盗车后,唐某将车一路从晋江开到东莞,在东莞车胎破了,他又准备回到晋江再赚上一票,筹了钱去东莞修车。
回到晋江后,他邀上与吴某(湖北人,16岁)在晋江、石狮四处去砸汽车的玻璃窗,盗窃里面的物品。被抓当天,两人还在世纪公园以敲碎车窗盗取车内财物的方法,盗取了3000多元现金。
唐某落网后,警方立即通知丁某他的车辆已被找回。“排气管被换了,车前镜也被弄坏了,车身被贴得乱七八糟,但能在短短的11天时间就被找回,太感谢民警了。”丁某在认领现场说。
目前,唐某和吴某两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抓获。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陈竹 通讯员 金海 凌龙 桂蓉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