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交通肇事 儿子不满调解持刀砍人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2-10-15 08:48
晋江新闻网10月15日讯 父亲开车与人相撞,双方自行调解协商赔偿事宜。但儿子白某认为对方提出的条件太苛刻,便纠集同伴砍伤对方,结果将自己送进牢房。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白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5月27日下午4时许,白某的父亲在永和镇内厝村与被害人郑某的叔叔发生交通事故,后来双方自行调解协调赔偿事宜。但调解中白某认为郑某提出的要求太过分,怒火中烧,便想给郑某“一点颜色看”。
当日下午6时许,白某纠集同伴刘某及林某,在永和镇巴厝村利群加油站附近持刀砍伤郑某等人。经法医鉴定,郑某右手背轻伤,伤残等级为十级。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白某等人赔偿被害人郑某经济损失3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白某等人结伙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据此判处白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而其同伙刘某和林某也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及拘役五个月。
■记者 胡志法 通讯员 郭蕾
标签:持刀|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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