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再出新规 优待残疾人和高龄老人
晋江新闻网9月18日讯 昨日下午,晋江市政府召开第12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了《晋江市残疾人生活保障金实施方案》《晋江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心城区道路建设5年计划和横断面设计指南等事项。
晋江市市长刘文儒等参加会议。
残疾人每年发300元保障金
根据《晋江市残疾人生活保障金实施方案》,具有晋江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将享受残疾人生活保障金。保障金将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发放,今后还将根据晋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据有关调查显示,晋江市现有残疾人7.93万人。截至今年9月14日,晋江共办理残疾证2.5万本。
重视残疾人生活保障,不仅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衡量城市发展与文明进步程度的基本指标。刘文儒要求,《实施方案》出台后,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保障,严格抓好落实,确保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让广大残疾人真正受益,共享发展成果。
80周岁以上每月可享补贴
按照《晋江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方案》,具有晋江市户籍,未享受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年满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将可享受高龄生活补贴。计划将于今年12月份开始发放。补贴标准拟以年龄段划分3个标准:80周岁(含)—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50元;90周岁(含)—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发放补贴300元(含泉州市补贴50元)。据了解,该方案实施后,有19991名高龄老人将受益,全年需发放补贴资金约1351.2万元。
向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是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的重要惠民项目。刘文儒要求,要把好事办好,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上报高龄老人的具体情况,确保“不漏发、不错发、不迟发”,切实把好事办好;要动态管理,实时更新高龄老人数据,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落实资金,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统筹,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公布补贴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让每一位高龄老人都享受到社会的温暖。
■记者 刘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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