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9月17日讯 药店销售的商品并不具备的功能,却在药店内外张贴广告大肆宣传,误导消费者。日前,晋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对市区内零售药店这些违规广告进行查处。
在青阳街道象山社区一家药店门口,记者看到这里摆了三块大幅广告,一块写着“兰孚肤乐霜”治湿疹、治癣;一块洗牙粉广告,甚至还有一块“灭蟑清”的广告,使狭窄的药店门口显得杂乱无章,非常不美观。走进药店拿起一盒“兰孚肤乐霜”,发现它根本就不是药品,盒子上标注的功能只是抑菌和清洁。
“还有不少药店存在这类现象,店内外的广告上大肆宣传某种商品的功能,实际上这种商品可能根本就不是药品,更加不具备广告上的功能,这些都属于违规广告,我们将取证后移交工商部门处理。”晋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
据悉,为了配合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晋江市食药监局将对市区所有药店的店容店貌进行整顿,要求零售药店做到环境卫生好,绿化美化好,店堂内外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加强药品分类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摆放,药品陈列整齐规范,标志醒目;店堂内外不得张贴摆放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广告。
记者 罗丽萍 通讯员 杨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