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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商圈地下停车场有上千车位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2-08-23 08:58
  

    晋江新闻网8月23日讯 日前,晋江经济报推出有关停车难乱停车的系列报道后,不少市民拨打栏目热线82080830或支招如何缓解停车难,或反映停车难现状。前日,市民庄女士就反映,地处晋江繁华商圈周边的福隆广场、塘岸街等地因停车位有限,市民经常因没有车位停车而出现违停,也因此经常收到交管部门的罚单,很希望能有个有效缓解停车难的办法。

  市民反映 阳光商圈周边停车难

  昨日傍晚,记者专程驱车来到庄女士反映的福隆广场、塘岸街、江滨路等地走访,尽管多数路段的沿街路面两侧均规划了不少的临时停车位,但即将入夜的阳光商圈吸引了不少前来逛街、购物等的市民,现有的临时停车位已很难满足市民的需求。

  在福隆广场紧邻泉安中路一侧,路边的临时停车位上早已停满了车辆,一些找不到车位的车辆只能随意地停放在路边,或堵住消防设施,或占用人行道路面。而在一些违停车辆的车身上,记者也发现了交管部门开出的罚单。

  临时停车位太有限了,而交管部门又抓得太严了。记者走访时,已在塘岸街经营店铺多年的张先生表示,因为违停一事他已多次收到罚单,而店里的生意因附近停车难受到不少影响。

  类似的状况,记者随后在江滨路、阳光广场等地也均有所遇到。

  民警支招 附近地下停车场有车位

  针对市民反映的阳光商圈周边停车难一事,记者咨询了青阳派出所的民警。

  目前针对市民违停,我们一般仍是按照相关程序采取拍照、贴单等举措。该民警表示,其实在福隆广场、塘岸街等地目前有多个对外开放的地下停车场,平时仍有部分空余的车位,只要那些图方便随意违停的市民将车辆停放到地下停车场,该区域的停车难问题是可以得到一定缓解的。

  对此,记者也进行了走访。

  在位于塘岸街两侧的塘岸街地下停车场记者看到,与路面上的车位难求的现状有所不同,停车场内仍旧有较多空余的停车位。

  负责管理塘岸街地下停车场的物业方负责人范先生告诉记者,该地下停车场共有车位200个左右,除晚上时段停车较为紧张外,白天的大多数时段都会有较多的空余车位,完全可以为一些市民提供临时停车的需求。

  此外,在附近同样对外开放的福隆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记者也遇到了类似塘岸街地下停车场存在的状况。

  地下停车场规划有480多个停车位,除个别时段外,均会有较多闲置的车位。负责管理福隆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的物业人员表示,尽管附近路面的停车位难求,但该地下停车场从未出现过爆满的情况。

  记者走访 多个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

  除了塘岸街地下停车场和福隆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外,记者随后走访阳光商圈周边,还发现有不少类似对外开放的地下停车场,有的是免费开放,有的则采取临时停车收费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塘岸街地下停车场:有停车位200个左右,除晚上时段外,白天均有较多空余车位。收费情况:进场起3小时(含3小时)内收停车费5元,3个小时后每3小时加收2元。

  福隆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有车位480多个,个别时段外均有较多空余车位。收费情况:4小时内收费5元,4-8小时收费8元,8-24小时收费10元。

  大剧院地下停车场:共有车位80多个,从下午4点到晚上9点基本停满,其余时间大概会空出20个车位。收费情况:进场起3小时(含3小时)内收停车费5元,3个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内最多收取26元。24小时后每小时仍收取1元,以此类推。

  翰林中央公寓地下停车场:有停车位148个。收费情况:进场4个小时(含4小时)内收停车费5元,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

  大润发地下停车场:有停车位360个,晚上基本停满,白天有较多空余车位。收费情况:免费对外开放。

    阳光时代广场地下停车场:共有车位300多个,傍晚后基本停满,白天一般停一半,空一半。收费情况:免费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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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行道私划专用车位交管称调查属实将处理  

  又讯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晋江泉安南路洪宅垵段很多店家将摩托车摆放在人行道上销售,原本宽敞的人行道几乎被占据,每到上下班高峰期,行人只能走在机动车道上,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昨日来到现场,沿人行道走了一段,便发现有多家电动车专卖店都将电动车摆放在人行道上,只留下一条窄窄的通道,盲道则完全被电动车堵住。甚至有店家将原本给路人休息的木椅移动到路边,将电动车直接摆在木椅上。

  除了将电动车摆在人行道上经营的现象,记者还发现人行道上乱停车现象也很严重,在没有规划车位的人行道上停了十几辆车,全部都是挡在盲道上。还有一家手机店在店门口划了两个专用车位,店员告诉记者:不能自己划,那我们会把它弄掉。关键是没有车位,其他人也照样停车啊!

  随后,记者就占用人行道和私划车位等情况咨询了交管部门,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傅梓溪表示,他们将实地调查后再做出处理。如果真是占用人行道私划车位与从事经营活动,就是属于占用道路公共资源,将与行政执法局、青阳派出所及市政园林局等部门联合处理。

■记者 赖自煌 王家煜 

『责编:思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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