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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 竟然把车开去撞派出所大门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2-06-13 10:10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庄海浪 通讯员陈福来)李某醉驾出事故,车撞到派出所大门上,这下他难以遁形。近日,安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他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3月102时许,李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安溪县凤城镇龙湖车站沿益民路往旧六中方向行驶,至某派出所门口路段,与正在倒车的刘某驾驶的小轿车(车上载着叶某)发生碰刮。李某的车失控,撞向派出所大门才停下来。事故造成刘某、叶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后果,李某和刘某均被送往医院抽血检验。经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李某与刘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经司法鉴定,李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02.84mg/100ml,已超醉驾的标准。

案发后,李某在现场等候民警来处理,与刘某、叶某达成赔偿协议。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入狱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宪生]

标签:酒后开车|派出所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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