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宝马女撞残三轮摩托车夫遭索赔百万
闽南网6月7日讯 在开车途中手机滑落,宝马女司机忙低头去捡,不料引发一起车祸,撞残一名三轮车夫,遭索赔百万。昨日,石狮法院立案受理了这一巨额索赔案——伤者陈某向宝马女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索赔超百万。
现实中,一些司机在开车时各种各样的小动作层出不穷,比如低头玩手机、点烟等。交警提醒,这样的小动作隐患巨大。
【事件】小动作引发大车祸女司机遭索赔百万
伤者陈某在起诉书中称,去年10月28日凌晨4时许,晋江女子施某驾车经过石狮石金路时,追尾撞上了他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后经司法鉴定,陈某全身一处五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经交警部门认定,施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为此,陈某提出索赔100余万元,扣除住院期间施某支付的12万余元医疗费,还应再支付92万余元。
在接受交警部门笔录调查时,女司机施某曾交代,事发前她驾车到石狮找老公,没有找到,便驾车返回晋江。她途经事发路段时,放在中间扶位的手机突然滑落,她便低头去捡。等她抬头时,却发现前方突然出现一辆三轮摩托车,“根本来不及刹车,就撞了上去”。
石狮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本案。立案法官提醒,一个细小的动作和疏忽,就引发了一场悲剧,更为自己招来巨额索赔,“实在有点因小失大”。
【提醒】
还有哪些小动作值得司机提防?
据媒体报道,低头捡手机引发的车祸,屡有发生。5月13日,青岛一女子朱某在开车时,低头准备捡起滑落在脚底的手机,结果因方向失控撞上高速公路中央护栏,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石狮一交警人士分析,低头捡手机,可能引发两个下意识的动作:一是在低头时,握方向盘的手,可能会下意识向一侧打,导致方向失控,一旦车速较快,极容易撞到路边护栏或与路中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二是在低头时,人的视线会下意识离开路面,转而去寻找手机的位置,这种情况下,即使方向没有失控,视线移开瞬间,前方可能有车突然减速,或有车从路边拐上来,极易发生追尾。
“这一小动作引发的车祸,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驾驶员抬头时,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交警提醒,千万别小看了“低头捡手机”这一小动作。
而类似可能被驾驶员忽视有危害的“小动作”,还有驾车时点烟、看短信、接打手机,甚至扭头聊天等。警方提醒,有需要搞“小动作”时,最好先安全停靠路边。
□他山之石台湾重罚开车“低头族”
据台湾媒体报道,边驾车边玩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低头族”,将被罚款。汽车、机车驾驶人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有碍驾驶安全行为者,汽车驾驶将罚3000元(新台币,下同)、机车驾驶1000元。
据了解,台湾新出台的这一条例,不仅要求在车辆行进期间不得“低头搞小动作”,甚至是静止期间也禁止,以保护驾驶人与其他路人的安全。
有关人士解释为:“只要开车,双手就要在方向盘上,即使等红灯时也不能离开。若是要操作车载导航设施,必须先停在路旁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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