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妇女与高富帅结婚骗取百万
本报讯(记者李洁)湖北离异妇女刘莎网聊结识比自己小13岁的“高富帅”李强,为了俘获对方的心,刘莎将年龄改小10岁。两人结婚后,刘莎又伪造身份,以其能够帮助办理加油站经营权、购买内部房及安排亲属子女就业等为幌子,骗取其丈夫及亲属现金114万余元。4月18日,刘莎涉嫌诈骗罪在兰州中院受审。该案将定期宣判。
据了解,离异女子刘莎2006年通过网络与比自己小13岁的男子李强结识,闲谈中,刘莎得知李强是兰州人,个头高长相帅气,家中有多套房屋,条件非常好顿生好感。于是,时年39岁的刘莎便伪造了身份证,将年龄改小了10岁。2007年初,刘莎与李强结婚,后夫妇两地分居,刘莎向其夫及亲属编造了中石化西北分公司总经理的身份。2008年,刘莎怀孕后在家休养,2009年,刘莎生完孩子后,便开始了系列骗局。
法庭上,身材矮小的刘莎没有聘请辩护人,更没有亲友到庭旁听。其对检方指控基本供认,但坚称自己是真的爱丈夫,并不是看重其家境,且部分赃款除了挥霍外,她还为丈夫买了一辆车,至于潜逃之说,刘莎解释为:“我去北京是因为要卖掉手上的两块鸡血石,给他们还钱。”
[责任编辑:宪生]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