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砍刀壮胆 还没捂热就被抓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2-03-05 09:01
晋江新闻网3月5日讯 昨天,一名安徽男子因要替朋友解决“麻烦”,到晋江大剧院附近买了2把砍刀壮胆。不想,在返回工厂时,便被民警当场抓获。
昨天下午4时左右,晋江市公安局防暴中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手里提着一类似长刀的东西走在青阳新大街一带,男子用手捏住其中的一端,整个物件用布条包裹住。
男子戴着眼镜、长相斯文,走路时始终盯着过往行人,形迹可疑。巡逻队员随即向他靠近,询问情况时发现,布包内竟藏着2把钢制的砍刀,砍刀长约80厘米,宽约10厘米。巡逻队员当即把这名男子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被抓获的男子叫周某,今年22岁。据他交代,他在灵源街道五里工业园区上班,数天前,他的一位朋友遇到了“麻烦”,想让他去找几把大一点的刀来壮胆。
“我已经拒绝过他很多次了,可是他昨天又给我打电话,求我帮他办这件事。”周某说,他买刀是临时起意,刚买来还不到20分钟,准备晚上交给朋友,没料到,砍刀还没“捂热”就被巡逻队员逮住。
目前,周某已被行政拘留。
据民警介绍,普通刀具市民可以携带,但某些特殊构造的刀具属于管制刀具范畴,市民购买的时候应该谨慎选择,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一般而言,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都属于管制刀具。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将被处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 林雅萍
[责任编辑:陈瑜婷]
标签:非法携带|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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