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的征地补偿款 被叔叔领走了
晋江新闻网3月2日讯 3月1日下午,晋江法院执行庭。
在一张3万元的收条上,小燕(化名)签下名字,并盖上红手印。小燕的丈夫则在一旁,一张张数着小燕叔叔老陈递过来的3捆钱,每捆是1万元。
小燕和叔叔始终没有说话,整个交接手续,都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进行。
除3万元现金外,昨天下午,小燕还收到叔叔通过银行转账过来的5万元。剩下的8万,老陈将在7月前支付给侄女。
“之前有矛盾,现在消除了。”小燕丈夫说,一家人闹到这地步,大家都不愿意看到。
这笔钱是小燕爸爸留下的征地补偿款。2010年,因为建设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基地的需要,小燕家的土地被征用,获得征地补偿款24万多元。因为征地工作人员找不到小燕,老陈代领了这笔钱。
小燕出嫁多年,娘家已没有亲人。小燕的妈妈死得早,她和弟弟是被讨海的父亲拉扯大的。让人想不到的是,不幸接连降临,2004年8月,弟弟被人杀害,2005年8月,爸爸也病故了。
“嫁出去的女儿,等于泼出去的水。”由于哥哥家已经没其他人,侄女又已出嫁,老陈便代领了哥哥的征地补偿款。
这笔钱,也让侄女和叔叔闹起不小的矛盾。得知消息后,作为父亲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小燕几次找到叔叔要拿回,但都被回绝。
老陈回绝的理由很简单,哥哥生病三个月的医药费、出殡费用都是他们兄弟代付,小燕没出过钱。此外,由于哥哥没儿子,依照农村风俗,老陈曾要求小燕丈夫入赘至哥哥门下,但侄女婿并不同意。
为了要延续哥哥这一脉“香火”,老陈和兄弟合计,找来一个龙岩小伙过继到小燕爸爸门下。这一切,小燕说她不同意,并非常生气叔叔的做法。
小燕态度坚决,一定要拿回钱。她对法官说,爸爸有4万多元存款,死后也有一笔“金银钱”,但这些钱她都没见到,全被叔叔拿走了。
去年,小燕以不当得利为理由,将叔叔告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小燕作为其父亲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可取得其父亲所承包的耕地被征用的征地补偿款,老陈代为领取本应由小燕取得的这笔钱,并将之据为己有,拒不返还,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根据法律以及小燕提供的证据,法院部分支持小燕的诉讼请求,判决老陈返还21万多元。这纸判决书,并没能化解侄女和叔叔之间的矛盾,老陈没有将钱返还,今年2月7日,小燕申请强制执行。
对这种家庭纠纷,出于化解矛盾的角度考虑,执行法官找来双方当事人,希望大家坐下来调解。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才达成调解协议,小燕分到16万元,而过继的小伙分到8万元。
□记者笔记
案件虽已调解结案,但在利益面前,这张协议并不能弥补侄女和叔叔之间为争夺这笔钱留下的感情伤痕。
这几年来,出嫁女儿状告娘家人,要求分财产的案件在晋江并不少。一起起案件的背后,都是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不过,究其原因,还是“嫁出去的女儿等于泼出去的水”的思想在作祟。
■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许逢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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