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 五年挽回损失超亿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2-01-08 09:51
晋江新闻网讯(记者 陈沁怡)1月7日公布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五年中,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850人,其中贪污犯罪750人,渎职侵权犯罪10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554.65万元。
据了解,五年来,该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372件451人,内有50万元以上案件38件52人,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14件19人。涉及科级干部147人,县处级干部22人。查处了福建省建国以来数额最大的贪污案——原泉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处长林连芳贪污2800万元案和原南安市委副书记陈觉晓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此外在维稳上,该院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五年来,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防火、爆炸、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犯罪嫌疑人7423人,提起公诉8239;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8412人,提起公诉19349人。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黄赌毒”、打击网络赌博、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专项行动,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90人,已提起公诉497人。批捕涉黄、涉赌、涉毒犯罪嫌疑人5175人,提起公诉6040人;批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嫌疑人1230人,提起公诉1238人。
【编辑 华海】
标签:泉州|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挽回|损失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