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忘记拔卡 柜员机“自动吐钱”
握着赖艺斌(右一)的手,聂雄芳感激不尽
晋江新闻网11月8日讯 下班后去取钱,没插卡进去,随便一按,柜员机就吐出2000元。6日晚,这一幕让在晋江东石打工的赖艺斌既吃惊又纠结。这飞来的横财能不能拿?赖艺斌坦承,他有过思想斗争,但最终,他选择了理智,主动报警,把卡和现金还给了失主。
怪事:柜员机自动“吐钱”
赖艺斌是漳州人,目前在东石富兴伞业打工。
6日晚10时许,他来到公司附近的一台柜员机准备取钱。当他走近柜员机时,眼睛一下直了:屏幕上是一副很奇异的菜单———“取款”、“查询余额”等功能全有。“我没插卡,怎么会有这些提示?”他当时就有点懵,直接反应就是柜员机出问题了。
好奇心使然,他伸出手指在“查询余额”的模块上下意识地点了一下,发现卡上竟然还有7000多元。
“说实话,我当时脑袋有些发热。”昨日,赖艺斌告诉记者,他当时又按了一下取款,“刷刷刷”,柜员机真的自动吐出2000元。他取出钱,回头看看:四周无人。他再仔细一看,原来,柜员机里还插着一张银行卡,钱是那张银行卡里的。
“要不要?要不要?”“不是我的!不是我的!”赖艺斌坦承,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横财,他当时很纠结,这两个念头一直在脑海中闪现。
两三分钟过后,他做出了最终的决定:拔出银行卡,拿着取出的2000元,报了警。
“我看过一些报道。”赖艺斌说,冒领别人的钱是违法的,他怕“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想法最终战胜了他心中一闪而过的冲动。
焦急:酒后取钱 忘记拔卡
昨日上午,东石边防所警官到柜员机所属的某银行调查时获悉,忘记拔卡的银行卡主人已到银行书面挂失,并留下了联系方式。
卡是江西人聂雄芳的,在附近某公司上班。6日晚10时左右,他喝完酒后,来到这台柜员机前,插入工资卡,取出4000元后匆匆离开,因为还有朋友在等他。
7日凌晨1时许,聂雄芳有些口渴,便起床找水喝。等他掏出手机看时间时,吓傻了:取出的4000元是分两次提取的,怎么手机短信提示取了3次,一共6000元?
他的酒立马醒了,再也顾不得喝水,赶紧拨打银行的服务电话进行口头挂失,他怕卡被无良的人拾到,取光卡上的辛苦钱。一大早,他就急匆匆地赶到银行进行书面挂失。
得到东石边防所警官的通知后,昨日上午11时左右,赖艺斌和聂雄芳在东石边防所见面了。接过赖艺斌递过来的2000元现金和银行卡,聂雄芳连声道谢。
银行卡失而复得,钱也分文未少,聂雄芳感慨颇深。他说:“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今后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会像他(赖艺斌)一样,当好人,做好事。”
提醒:冒领别人的钱违法
在此,警方提醒:市民在取款时如果发现别人遗忘在ATM机里的银行卡,不要急于在机器上操作,如果是银行营业时间应先向银行工作人员报告,在银行工作人员见证下联系失主,或通过报警寻找失主;如果是晚上没有银行工作人员值班时,可以选择直接报警。
在ATM机操作时,一定要记得取回银行卡,一旦发现遗失应立即与银行联系,办理挂失手续;可做消费卡使用的银行卡要设置消费密码和消费限额,以免在卡被盗后造成更大的损失。拾获他人的银行卡应主动交回银行或公安机关,如擅自提取卡内现金,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
■记者 宋海林 秦越 通讯员 陈 超 文/图
[责任编辑:宪生]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