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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离休干部 三项待遇将调整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1-11-02 07:19
  

    晋江新闻网11月2日讯(记者 陈维曦) 晋江市离休干部医疗待遇、交通费标准,涉老组织返聘人员工资补贴三项待遇将调整。这是记者昨日从晋江市老干部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上获悉的。晋江市领导尤猛军、曾清金、史思泉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参照泉州市直做法,对离休干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治疗性医药费给予实报实销,床位费报销标准也作适当提高。享受地专级、县处级的离休干部,交通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50元;科级离休干部,交通费提高到每人每月40元。

  会议还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涉老组织返聘人员工资补贴。市级涉老组织返聘人员工资补贴,从每月1000元调整到1500元。镇级涉老专干,晋江市财政补贴由每个职位每月500元调整到800元,若兼任多个职位,补贴不超过1000元。

  据悉,以上调整均从20121月份起开始执行。

  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尤猛军指出,要一如既往地做好老干部工作,把老干部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确保各项老干部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确保老干工作遇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老干部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安度晚年。

 

 

『编辑:思々』

标签: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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