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变卖被封房产 “老赖”大哥被拘留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1-07-15 01:40
  

    晋江新闻网715  欠下11万多元,“老赖”夫妇不见踪影,其大哥将被法院查封的“老赖”房子变卖。因妨碍执行,“老赖”大哥被司法拘留。

    昨天上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老赖”亲属凑足5万元,归还债主。

    据了解,200912月,家住晋江陈埭的丁某珊被晋江某纸品加工有限公司起诉到晋江市法院,要求其支付加工费11万多元。法院审理此案,判决丁某珊支付加工费及相应的银行利息。判决生效后,丁某珊并没有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去年4月,晋江某纸品加工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获悉,此时的丁某珊和丈夫都消失了。

    两个月后,了解到陈埭有一栋丁某珊丈夫的房产,价值100多万元,法院立即将其查封。但今年4月,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该栋楼房,发现该楼房正在进行装修。

    通过装修工人,执行法官找到房子的主人。据其介绍,去年年底,他从丁某珊丈夫哥哥丁某国的手里,以130多万元的价格将此栋房子买下。

    被法院查封的房产,丁某国竟然私自变卖?执行法官找到丁某国,他称该栋房子所属的土地是他的,因此他有权卖房子。

    “如果他对查封有意见,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法官表示,擅自变卖法院查封的房屋,违反《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712上午,晋江市法院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将丁某国司法拘留。当天下午,“老赖”亲属就和债主达成调解协议。

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许逢其

标签:老赖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