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上海警方微博晒“最萌通缉令” 自首可获赠冰

www.ijjnews.com   新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1-07-09 09:25
  

徐汇警方的“最萌通缉令”。

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

“亲,告别日日逃,分分慌,秒秒惊的痛苦吧,赶紧预订喔!”78日下午,一则《通缉令》引发网友浓厚兴趣,仅仅两小时转发数已突破200次,有网友将其称为“最萌通缉令”。

 

  在以土黄色为背景的通缉令上,一只身着大红色上衣的流氓兔站在铁栅栏后,图片上方是硕大的“通缉令”三个黑色卡通字体。“亲~被通缉的逃犯们,徐汇公安‘清网行动’大优惠开始啦!亲,现在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021-64860697110,就可预订‘包运输、包食宿、包就医’优惠套餐,在徐汇自首还可获赠夏季冰饮、清真伙食、编号制服……”

 

  “没被通缉的亏大了……”“逃犯通缉犯们都注意了,请速去上海徐汇。”有网友留言说,“太可爱了,我都想预订啦,可惜不符合要求。”

 

  对于这则“最萌通缉令”,徐汇警方表示,设计的初衷是因为网民日趋年轻化,传统文本格式的通缉令在网络上的宣传效果有限,希望通过此举能促使更多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

 

  无独有偶,松江警方也在今天下午发布了“为全国在逃通缉犯度身订做警方‘清网行动’自首热线”,呼吁负案在逃的“童鞋们 ”“回家”。

 

  新民网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526日公安部部署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截至626日,上海警方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757人,其中行动前在册网上在逃人员478人,投案自首189人。(新民网记者 沈文林)

 

 

【编辑 华海】

 

标签:上海|警方|微博|最萌通缉令|自首获赠|冰
稿源: 新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