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潜逃7年如同坐牢 在逃犯昨自首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1-06-10 00:56
  

    晋江新闻网620 17岁打伤他人后潜逃外地;7年的外逃生活,对晋江内坑人吴某来说“比坐牢还难受!”不敢外出,不能联系家人,没睡过一个好觉,生活完全没了乐趣。在内坑派出所的规劝下,昨日,吴某主动投案自首,到案后如释重负:“我才24岁,还年轻,早自首,早开始新生活!”

    事情还得从2003年底说起,当时吴某因为兄弟情义,伙同他人持械将王某等人打伤,造成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案发后,吴某怕极了,连夜逃到外省。在开展“大走访”活动中,内坑所多次到吴某家中对其家人进行劝说教育,希望其能劝说吴某投案自首。最终,吴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内坑所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当年的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陈竹 通讯员 卢辉龙

标签:潜逃|自首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