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妇拉皮条半年赚35万
中新网
被告李美诗(19岁)报称商人,没有案底,昨获现男友到庭支持。她被控于
辩方求情称,被告只有中二学历,月入6,000多元。虽然她已婚,但丈夫却另结新欢,两人自去年6月起分居,现与拍拖4个月的25岁点心师傅男友同居,前日自行验孕发现有个多月身孕。
辩方指被告犯案乃丈夫的主意,自知不对但因深爱他,遂按他指示去做,并与他分享所赚的佣金,被告更在录取口供时流产。被告现坦白认罪、有悔意,认为对不起女事主,望能向她道歉,并承诺不会再犯案。
裁判官陈锦昌直斥被告年纪轻轻,“行为邪恶程度令法庭感咋舌”,又指对案件感到非常惊讶及难以想象。另外,陈官指涉案金额庞大,且欺压女事主,“不判监彰显不到正义”,遂将被告还押至
案情透露,女事主于08年5月于网上认识被告,其后透露有意与被告开设时装店,惟资金不足。被告遂建议她卖淫,同年10月起,被告负责于网上寻找顾客,交易后被告可获分佣金。惟被告及后3度指女事主触怒顾客、服务不佳而要求她赔偿,否则会向事主家门泼颜料、骚扰家人、打她,甚至将她卖到淫窟,事主每次均听从指令。女事主及后于警方的放蛇行动中被捕,被告之后致电警告她不得透露详情。惟事主终向警方披露事件,被告被捕后警诫下承认控罪,承认从女事主收取约35万元及为她安排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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