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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千名村医纳入养老保障补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1-04-03 00:58
  

 

晋江新闻网讯(记者 刘莹莹 实习生 林婧楠)“我已经从医几十年,年纪大了,很担心做不动‘赤脚医生’后的个人保障问题。”这是来自晋江金井镇的乡村医生杨先生早在去年326日,拨打市长专线时反映的问题。

 

昨日召开的晋江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晋江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今年晋江市的千名在岗在册乡村医生将纳入养老保障体系,最高享有每人每月400元补贴,各项补助共计1752000元。“赤脚医生”杨先生担心的个人保障问题将得到解决。

 

《办法》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而成。《办法》规定,具有晋江市户口,取得晋江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且在村(社区)级卫生服务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方能享受补助,并对乡村医生实行动态管理。

 

经过考核圆满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医人均补助每年总额不低于4000元。考核不合格或者离岗、转行从事其他工作的,其享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资格同时停止;违反计生政策从事接生、人流、引产、破腹产、取环放环、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被查出的,取消其享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格。

 

具体补助标准为:对于从事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年满40年且在岗在册乡村医生,每人每月领取养老生活补贴400元;对于符合执业资质并在村(社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受聘执业累计不满40年的,年龄60周岁以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晋江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对于年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在岗在册乡村医生(不含执业年满40年人员),晋江市财政每人每月给予补助200元;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年限个人欲一次性补缴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晋江市市长刘文儒表示,基层卫生工作是医疗工作的基础,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是健全农村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部门要抓好政策落实,同时要加强乡村医生的动态管理,严格在岗在册,跟踪落实,确保这把件惠民的好事办好、做实。

 

晋江市领导连泉富、吴清滨、陈晋永、许宏程、蔡萌芽、林庆峰、曾献礼、王金战、朱永远出席会议。

标签:村医|养老保障补助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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