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成立伊春坠机事故调查组
新华网黑龙江伊春
据了解,失事飞机全长36.
事故发生后,解放军、消防官兵、武警、森警、公安干警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援和灭火的战斗中,展开紧急大救援。24日21时38分许,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紧急调动7个大队、160名官兵、20台消防车,参加抢险救援和灭火战斗。22时后,友好区、金山屯区、西林区、乌马河区、上甘岭区、翠峦区队伍陆续赶到现场。23时34分,飞机明火被全部扑灭。
飞机残骸明火扑灭后,全体官兵又开始了挖掘清理埋压在飞机残骸下遇难者遗体工作。参战指战员成立了挖掘清理组、遗体搬运组、装袋运输组,有力、有序地进行遗体清理。截至
伊春市迅速成立了抢救组,灭火组,宣传组、医疗组和后勤保障组,启动了《伊春林都机场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开通绿色通道,市中心区4家医院300名医护人员迅速投入抢救,市中心血站和各家医院紧急调配血浆和药品,救治伤者。同时,省卫生厅第一时间调派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医疗救援队60余位专家、20台救护车赶赴伊春市,并分配到指定医院投入对伤者救治。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高度重视“8·24”飞机坠机事故,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卫生部、安全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25日上午,国务院“8·24”飞机坠机事故调查组在伊春正式成立。
目前,黑龙江省已同步成立了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护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事故调查协调服务工作组等专项工作组,全面开展事故救护、善后处理等项工作。“8·24”坠机事故死伤者家属正在陆续到达伊春,一些保险公司对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也已启动。
[编辑:小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