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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参保企退人员 可申领280元保障金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0-08-04 01:04
  

    晋江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无力参保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经过申请核准后,每月将可领取280元的老年生活保障金。

    申报生活保障金必须是无力参保的县(市、区)属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集体”,街道、乡镇所属集体企业不在规定的范围内;1994年底前经县(市、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招工手续,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已经达到退休年龄。

    办理程序分三个阶段。申请阶段:经本人提出申请,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公示后,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审批确定阶段: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泉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复核,再集中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省厅审核批准后确定发放对象;发放阶段:发放对象经批准确定后,由晋江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发老年生活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审批表》、《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花名册》;经签章确认的身份证和招工登记表等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申请人员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示材料的复印件;能够证明原招工企业为县及以上集体企业属性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及无力参保集体企业相关情况审查结果;劳动部门审核、复核和比对结果。

记者  安泉  通讯员  颜维贤

[责任编辑:zxs]

标签:企退|保障金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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