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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诈骗1.8万元转让费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0-05-04 09:48
  

 

  晋江新闻网讯(记者 王婉芳) 去年年初,花了2万元转让费,刘某从一名湖北男子手中盘下一间店面。小店在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刘某开起了小吃店。没想到,小吃店刚经营两个月,刘某就听说店面要拆了:“那个湖北人早就跑了,我去找房东理赔,房东理都不理我。”

 

  刘某实在咽不下上当受骗这口气,也舍不得辛苦攒下的2万元积蓄就这样被骗,“别人骗我,我就去骗别人。”20095月,刘某在店门前贴出了转让告示,很快就有“鱼儿”上钩了,是两名准备开理发店的年轻人。“一个姓林、一个姓杨,我店铺附近工厂多,他们看得很合意。”同时林先生、杨先生又提出与真正的房东见个面,签下转让协议。

 

  “房东让我自己解决,我就随便在路上找了个人冒充,也没问他的名字。”刘某答应“假房东”,事成后给他50元好处费。2009517,刘某和“假房东”演了一出双簧,借口附近店家均不签合同,与林先生、杨先生订下口头转让协议。随后,刘某交出店面钥匙,当场骗取1.8万元转让费,并连夜潜逃回湖南老家。第二天,林先生、杨先生察觉到不对劲,多次拨打刘某电话未果,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刘某很快被网上通缉,20091216落网。

 

  落网时,刘某在浙江省经营一家小吃店。案发后,刘某的家属代为退回转让费1.8万元,其哥哥表示:“我弟只是不甘心创业的资金被骗,拿那笔钱他就为了重新做生意。”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编辑:小明]

 

标签: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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