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档案局新馆将建两展厅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0-04-14 07:45
晋江新闻网讯(记者 董瑞婷) 昨日,记者从晋江档案局获悉,正在筹建的晋江档案局新馆,届时将设“晋江市荣誉展厅”、“晋江百年记忆”两个展厅。其中,“晋江百年记忆”展厅将通过展示百年来晋江民间文化的发展变迁,让广大民众透过档案,感受城市发展和百姓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从即日起,该展厅正式向广大市民征集相关档案。征集热线:85667701。
据悉,“晋江百年记忆”展厅展品的征集范围内容有:历朝历代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具有保存意义和观赏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比如人物服饰、饮食文化、传统建筑、旅行交通、民俗礼仪、市井百态等;历朝历代形成的契约、票据、证书、执照、合同、当票、货币等;反映城乡建设、改造、绿化及面貌变迁等方面的史料;反映名胜古迹、民族宗教、年节习俗、民间艺术、传统产品等方面的史料;各类志书、族谱、家谱、村史、典籍、史稿、画卷、墓志、碑文等。所收集的所有史料载体形式包括实物、文字材料、图片和音像资料。
据晋江档案局副局长黄项飞介绍,本次征集采取捐赠、寄存和征购形式,由档案所有者自愿原则和晋江档案局进行商谈。对于捐赠、提供史料者,晋江档案局将颁发相应证书,并酌情给予奖励;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者,也将酌情给予奖励。
此外,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晋江市荣誉展厅”也向广大市民征集相关史料,主要征集的内容有新中国成立以来晋江市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也可以是在晋江市具有“第一次、第一个、第一手”鲜明时代特征的、首创意义的、里程碑式的荣誉称号档案资料。所征集内容载体形式包括实物、文字材料、图片、音像资料等。
[编辑:小明]
标签:晋江博物馆|展厅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