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两地机动车车牌或互认 为台胞提供方便
www.ijjnews.com  福州新闻网 2009-10-22 08:25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为服务海西工作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服务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安机关正在探索开展闽台机动车车牌互认试点工作,为台胞投资、居住、出行提供方便。
根据《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将尽快启动为台湾本岛居民办理五年期台胞证工作。争取赋予平潭岛更多更优惠的出入境政策,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做好武夷山机场口岸签证机构筹备工作。
据省公安有关人士介绍,福建省将在福州、厦门两地外省籍暂住人员赴台旅游试点工作基础上,争取扩大暂住人员赴台旅游受理地,放宽暂住年限限制,方便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今后还将推行海港“一证通”,推广边检“网上报检室”,建立边检联络员制度,实行报检、办证服务前移,改进台轮停泊点管理,不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同时为最大限度回应服务需求,将开辟治安审批、消防审核、证照换领等“绿色通道”,研究制定台籍车辆入闽行驶的政策规定,探索开展闽台机动车车牌互认试点工作,为台胞投资、居住、出行提供方便。
(东南快报 记者 何珍 通讯员 杜勇)
[责任编辑:z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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