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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法院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初访案件当天处理

www.ijjnews.com   福州新闻网  2009-10-21 08:07
  

    福州新闻网讯 今后,对于群众的各类涉诉信访案件,我省各级法院将优先受理、优先接谈、优先办理,初信初访案件要做到当天接待、当天处理。各级法院院长每月至少抽出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这是昨日记者从省高院召开的有关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省法院涉诉信访总量不断下降。全省案件申诉上访率从20066.29%,下降到2008年的3.19%

    根据昨日省高院公布的意见,今后,我省各级法院将着力加强“诉访分离、诉访相济,法院理诉、多元疏访,依靠当地、息诉息访”的理诉疏访工作机制建设。意见中指出,下列案件应进行听证:涉及人数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的;重访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影响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新证据、对原审认定事实有异议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有和解可能的;法院认为需要进行听证的其他案件。

    除特殊情况,一、二审裁判文书应当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宣判时直接做当事人的释法答疑工作。诉讼期间,当事人来访,由案件承办人负责接谈答疑;当事人直接向原生效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的,由原承办法官负责判后答疑;对不服驳回申请再审裁定书6个月内来访的,原审查法官和接访人员共同接待答疑;对重点案件或者当事人对原承办法官有抵触情绪的,由原审判庭领导和接访人员共同接待;对重大疑难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院领导参与接访,及时进行工作指导。

    意见中强调,要强化领导包案制度。全省各级法院院长每月不少于一天接待群众来访,形成领导班子带头接访、业务庭领导直接接访、承办法官带案下访的工作机制。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或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案件,实行院领导定点接访、预约接访制度,全面了解案情,及时对来访人的诉求作出处理和答复。

    省法院将积极推进授权约谈办理机制这一我省创新做法。对涉诉信访案件需提请政法委协调解决的,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不能参加的情况下,通过授权省法院包案领导,以省委政法委的名义约谈上访人所在地党政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解决案内外问题和上访人的实际困难,最终解决问题。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责任编辑:zxs]

标签:福建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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