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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伤员闯六红灯·交警为司机开具救人证明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09-10-17 16:06
  

早报讯 (记者许钹钹)昨日,晋江交警大队交管科已为朱先生开具了相关证明,朱先生可持证明前往市交警支队申请从轻处理。

晋江交警大队开具的证明显示,20091014日晚上9时多,泉州刺桐大桥收费站附近发生了一起一辆无牌摩托车与一辆重型装卸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朱某胜经送泉州第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朱某胜是经司机朱先生驾驶闽CF1606小型轿车送到泉州第一医院抢救的。

泉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朱先生可凭此证明到市交警支队申请从轻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将妥善处理。

读者辩论 围绕四焦点 读者激辩情与法

早报记者 许钹钹

昨日,早报报道的晋江池店溪头村村民朱先生为救伤员,一路狂踩油门连闯六红灯一事,引起了各界强烈的反响。有的认为,生命可贵,在生命面前,抢救理应排在第一位。也有的认为,救人是应该的,但以违法为代价是不应该的。人们呼吁,应该建立统一快速的社会急救机制。

焦点1 救人能否以违法为代价

救人的前提是确保安全

交警吴先生:做好事肯定要支持,但应该注意方式和方法。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罚款或者扣分,而在于如何在救人的前提下确保自己、伤者及他人的安全。泉州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例:一名私家车主为抢救一名伤者而逆向超速行驶,结果路上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二次事故。伤者伤势更加严重,私家车司机和摩托车司机也都不同程度受了伤。任何人不能为了做好事而盲目冒险,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公务员张小姐:从来做好事都不应以违法为前提,尤其在公路上驾车随时可能涉及公共安全,更应该注意。

救人的前提是确保安全,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十二位市民中,他们大多对此表示认同。

焦点2 你会不会施救

不要让大家不敢做好事

驾驶员吴先生:我有十几年的驾龄,在路上看过许多生命因急救时间延误而逝去,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最宝贵的,救人应该排在第一位。看到事故我也很想帮忙,但又很担心惹得一身麻烦。为救人违反了法律法规当然不对,但不要让大家连做好事都不敢去做,交警应该酌情减轻处罚。

吴先生的观点与不少读者不谋而合,他们都希望交警能酌情处罚。

网友西岸海盗:很理解这种行为。但这样做太冒险了,万一造成其他事故呢?

焦点3 道义与法律如何平衡

应该奖惩并举

昨日,泉州网友夏督在泉州网温陵论坛发出《当仁道碰上法道司机该不该抢道?》的帖子讨论此事。他列出五个选项让网友投票,选项包括理解司机的违规行为,在当今社会有此良知相当难得为了拯救伤员,宁可以身试法,虽然功成名就,但行为太过冒险,可能会损害到其他人利益奖惩并举,褒扬其舍己救人的精神,挽救中国道德。小惩其连续违规行为,告诫其他人做好人也要讲究方法,以及应该处罚、表扬司机等。

参与投票的网友80%认为,可以理解司机的行为,有此良知相当难得,还有20%网友认为,此举奖惩并举,连续违规行为也应给予小惩。

焦点4 如何解决情法冲突

建立全社会急救机制

交警吴先生:最主要的是如何在全社会建立一个统一的快速的急救机制,应该有更多的市民学会急救知识。因为急救是一件专业的事情,在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之前,现场是否有人员能对伤者进行施救也很重要。

如果能在全社会建立统一的快速急救机制就更好了。例如,120急救中心可以根据卫星导航系统,对在外的急救车辆进行监控,一旦有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事故发生时,就及时调配最近的120急救车辆前往,这样可以节约很多时间。

广告策划人员许小姐:急救机制与市民意识也有关系。遇到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务车辆时,市民应该有为其让道的意识,真正为生命打开一条绿色通道。

社区工作者林先生:社会急救机制也应该包括交警系统。遇到类似事情时,当事人可以将情况反馈给110指挥中心,再由110指挥中心对车辆将通过的道路进行临时的调控。

 [责任编辑:z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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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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