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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划区 禁止畜禽养殖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09-09-09 08:24
  

 

  晋江新闻网讯(记者 罗丽萍) 《晋江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07-2010年)》和《晋江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划(2007-2010年)》已于近日出台,规划中明确划定了晋江畜禽的禁建区和限养区,并要求不符合规定的已建畜禽养殖场户必须采取关闭、搬迁等措施。这是记者昨日从晋江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站获悉的。

 

  其中,禁建区范围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市区、建制镇建成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需要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如学校、医院、盐田等。

 

  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和专业户选址应符合禁建区和限养区的有关要求;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建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0年前分期分批完成关闭、搬迁等措施。农业部门鼓励各镇、村结合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关闭或搬迁那些对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养殖场和“村中场”,逐步减少农村散养畜禽养殖数量。在畜禽集中的内坑、磁灶、安海、龙湖等镇,建设养殖小区集中圈养家禽家畜,建设沼气设施,利用畜禽粪便开发农村沼气,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据悉,2008年,晋江畜禽业产值7.5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0.2%。全市畜禽养殖场(户)以生猪养殖居多,占总养殖场(户)数的55.8%,生猪养殖主要集中在安海、池店、龙湖等镇,其中安海最多。蛋禽场以磁灶、西园居多,肉禽以磁灶、内坑最多。全市畜禽养殖形成了“安海养猪、磁灶养禽”的区域格局。

 

标签:畜牧业|养殖场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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