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1646宗危房翻建下半年可获批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09-07-28 16:22
日前,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通过了《晋江市个人住宅危房及住房困难户旧地翻建补充规定》,下半年1646宗危房就地翻建将获得批准。
新出台的补充规定将重点解决市、镇规划区外的农村现居住户近期确实存在的最突出的居住困难及安全问题。申请对象为晋江市辖区范围内具有晋江籍户口、两代以内直系血亲没有其他住房的个人危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低收入家庭及二女户优先。同时,近期改造范围及重点建设区域内不予批准就地翻建。
中心市区核心区和核心区以外的市区规划区及各镇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原有房屋在两层以下的(含两层)翻建不得超过两层,三层(含三层以上的)翻建不得超过三层。其余各镇镇区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翻建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占地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所有危房改建项目均应按照批准的面积、层数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或未按照批准指标进行建设的,均认定为“两违”直接拆除。
标签:危房|翻建|住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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