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2010年底前禁用实心黏土砖
目前,晋江市已经着手开展实心黏土机砖厂治理整顿行动,2010年年底之前将全面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2013年将全面关闭空心黏土机砖厂。
四类对象重点整治
根据晋江市有关整治方案,7月21日至9月10日为集中处理阶段,晋江各相关镇(街道)已将属市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建厂房,在基本农田、耕地上取土烧砖,以及在风景名胜保护区周边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实心黏土机砖厂,上报市实心黏土机砖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责令限期停产关闭通知书》,要求上述实心黏土机砖厂于8月15日前自行停产、关闭,并拆除生产设施和违章建筑,对超过期限继续生产经营的予以依法强制取缔、拆除,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2010年年底之前,晋江将全面取缔、拆除“集中处理阶段”治理整顿对象以外的实心黏土机砖厂。
奖惩并举推动整治
工作方案要求,对已经遭到破坏的农田,能够明确责任业主的,要责成相关责任业主进行回填、复耕,无法明确责任业主的,由所在镇(街道)、村委会组织回填及复耕。
对于拥有合法用地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实心黏土机砖厂、瓦窑,并能够在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关闭拆除的,晋江市政府将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镇(街道)由于组织开展“取土坑”安全隐患整治所产生的费用,市政府将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贴;在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不自行关闭拆除的实心黏土机砖厂、瓦窑厂,将由所在镇(街道)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且不给予任何补偿,所产生的拆除费用将全部由责任业主承担。
推广新型墙体材料
据了解,晋江市政府出台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鼓励生产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向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按照施工图纸确定的建筑面积)。
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用量比例小于50%的,缴纳的新材基金预收款将不予退还。据悉,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将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包括引进、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的贴息,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等。
全面关闭优化环境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开展空心黏土机砖厂整治具有重大意义。实心黏土机砖厂大多建于未经批准的农用地之上,生产原料大部分来源于周边存量耕地中的黏土,占用和毁坏大量耕地,浪费大量土地资源。关闭取缔实心黏土机砖厂,能够有效遏制非法挖土等破坏农田行为、保持耕地总量,同时,有利于盘活区域存量土地资源,拓展招商引资载体空间,增强经济增长后劲。关闭取缔实心黏土机砖厂,也有利于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实心黏土机砖厂生产燃料以烟煤为主,生产企业基本没有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没有采取水土流失防范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烟尘直接排放,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也未能有效回收利用。
同时,新型墙体材料因其具有轻质、环保、保温、隔热等优点,大量使用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改善建筑功能、提高房屋使用面积。关闭取缔实心黏土机砖厂,将大量减少实心黏土机砖厂的市场供应数量,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全面推广、普及应用腾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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